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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

时间:2021-03-31 13:19发布人:高燕仙浏览:

普洱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科学、最有效的措施。目前我国推广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都经过了验证,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全国接种新冠疫苗已超过1亿多剂次。目前,我市已经启动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为方便广大市民朋友开展疫苗接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普洱市区域内18周岁及以上的常驻居民和流动人口,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能接种的对象除外。18周岁以下人群的接种事宜,下一步根据国家和省级接种政策确定。

  二、接种时间

  从即日起,可与各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具体接种时间根据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通知时间为准。

  三、接种地点

  各县(区)均设置接种点,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附后。

  四、接种剂次

  目前我市使用的是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免疫程序为接种2针剂,第一针剂接种后,建议第二针剂在3—8周内完成接种,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

  五、接种费用

  本轮疫苗实行免费接种。

  六、接种注意事项

  (一)为有效缩短疫苗接种等候时间,请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并通过注册申领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进行预约。

  (二)接种时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方便登记核对信息;接种新冠疫苗前建议适当进食并根据相关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签署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配合现场疫苗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三)接种后,需在现场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避免激烈运动,24小时内不能洗澡;回家后如出现持续发烧或全身不舒服等,要第一时间向接种点反映并及时就医。

  七、接种禁忌

  对新冠病毒疫苗或疫苗中已知成分严重过敏,或有过其他疫苗接种后严重过敏反应者;有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未控制的癫痫、脑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正在发热、急性疾病患病期间,以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怀孕和哺乳期女性、各种疾病急性发作时暂缓接种。具体情况以现场接种医务人员确定为准。

  八、特别提醒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您符合接种条件,请积极配合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如实登记有关信息,并根据单位或村(居)委会的通知前往指定接种点进行接种。“接种疫苗并不等于病毒零传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请继续自觉遵守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其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事宜参照2021年3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执行。

  联系电话:

  普洱市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2189956

  思茅区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2851118

  宁洱县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3235330

  墨江县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4230308

  景东县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6228826

  景谷县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5229166

  镇沅县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3037686

  江城县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3827775

  澜沧县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7221248,7221249

  孟连县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8721012

  西盟县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电话:

  0879—8343949

  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3月30日

景谷县新冠病毒疫苗各接种点和咨询电话

  云南省电子健康卡申领流程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预防接种”→点击“疫苗接种自建档案”→根据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务必填写真实,接种时需要核实)→点击“提交”→“完成”(接种登记时出示居民健康卡完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