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适应新常态 开创新局面:全力以赴抓好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时间:2016-01-25 09:31发布人:admin浏览:

——在2015年全市卫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市卫生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  雷启学)

(2015年3月13日)

  同志们:

  受局党组委托,我代表市卫生局党组作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2015年全省卫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

  一、传达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2月10—11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深入分析形势,部署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任务,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笑春作工作报告,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陈云生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和正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其他委领导对分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各州、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和联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共19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前,陈豪省长、高峰副省长分别就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2015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陈云生书记作了题为“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陈书记的讲话认真回顾了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201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陈书记指出,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卫生计生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不放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动摇,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陈书记同时指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上级要求、与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卫生计生系统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行为仍处于易发、高发期,卫生计生系统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陈书记在讲话中列举了全省卫生计生行业存在的少数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对2015年的工作,陈书记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纪律;二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责任;三是落实“六个”严禁,着力解决权力寻租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廉洁自律问题;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巩固正风肃纪成果;五是加大惩处力度,研究建立巡查督查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六是坚持法治思维,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坚持法治方式,依纪依法履职。

  省纪委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组长寇静冬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我市2014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卫生工作大局,聚焦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不放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动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结合实际、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了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为全市卫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明确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市卫生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全市卫生系统着力强化“一岗双责”,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建制度。拟发了《普洱市卫生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对年度及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并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职责任务。二是重落实。年初各单位接受了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的检查考核;召开了2014年全市卫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到党员,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年底,市、县(区)卫生局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形成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监督,持续改变作风。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及因公出国出境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经费使用监管。一是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改进文风、会风。二是着力解决医疗服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务、党务、院(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认真听取群众心声。领导带头深入调研,持续深化“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办法,与基层卫生管理者、干部群众、广大患者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话,持续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强化整治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积极营造干事业、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始终将廉政教育摆在重要位置,采用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市卫生局党组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现场参观、观看宣传教育专题片、上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全系统较大规模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1-2次,每年召开全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培训会议,邀请市纪委或第四纪工委领导和市检察院领导作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行政、廉洁行医各项规定。2008年至2014年,市卫生局党组连续7年举办了全市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每次培训班均安排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共培训1282人次。2014年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全市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上,邀请了市纪委副书记和市检察院副院长到会作了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共培训260人。专题讲座反响强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效果。

  (四)健全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报告个人收入、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房产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投资和经营公司及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况。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普洱市卫生局工作规则》、《局党委工作制度》等44项制度,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关制度“废、改、立”的要求,明确提出了相关制度建设任务,形成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制度体系。在市、县(区)卫生行政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三是不断加强落实廉政风险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划定“权力边界”、摸清“权力家底”、完善和细化“权力清单”;各医疗机构按照《云南省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对公立医院职业权力运行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p#副标题#e#

  (五)严肃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普洱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着力打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加强对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涉及卫生部门审批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师执业资格注册(变更)、卫生用品类消毒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等,公开办理流程,严格审批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在承诺办结日内办结。在落实责任追究工作中,市卫生局党组对基本建设项目工作推进慢、新农合资金监管不到位、孕产妇死亡率超标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服务中存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对部分县(区)卫生局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通过约谈促进工作的整改和落实。对个别单位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违规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协助纪检等部门严肃调查处理。2013——2014年,市卫生局党组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了本系统32起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判刑17人,免于刑事处罚9人,党纪政纪处分31人,撤销职称资格10人,处于审查阶段1人。

  (六)结合实际,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市卫生局党组结合卫生行业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针对全市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办法》、《督查落实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廉政建设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各项决策中的作用,凡是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都交给市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规范行政审批,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对人事调动、资金分配、基建立项、执业许可等进行集体研究审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预防权力寻租及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建章立制,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普卫〔2014〕93号),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编制职权目录,查找廉洁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明确防控责任,使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意识、党纪政纪意识和廉洁意识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逐渐提高,廉洁风险更加明确,权力得到有效监督,廉洁风险防控更加有效,形成覆盖所有权力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网络,全面提高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党组织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水平打下了基础。

  (八)依法监管,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医疗行业作风整治,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纠正医疗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为切入点和重点,对全市医疗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资质、诊疗行为、服务规范、药品采购、传染病防治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建立了三级审核制度,制定和完善办理程序、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审核、把关,严防无资质人员准入。要求医护人员持证上岗,在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坚决纠正医疗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九)持续发力,认真落实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遵守职业操守、依法依规执业划定了“红线”。2014年全市卫生系统大力开展了“九不准”的教育宣传,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具体办法。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将“九不准”具体内容传达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十)高位推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卫生局党组高度重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高位推动,以上率下,扎实开展工作。市卫生局机关共组织职工学习19次,班子集中学习8次,撰写学习心得35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12条。认真查摆问题,查找到班子及个人“四风”问题71条。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共制定整改措施31条,整改问题9个。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查找“四风”问题,整理批评意见清单,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坚持“不虚、不空、不偏”的要求,做到基本环节不减少、不变通、不走样、不打折扣,聚焦“四风”问题,制定“两方案一计划”,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卫生局领导班子共列出了11大项整改问题清单和23项制度“废、改、立”计划,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和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认真开展整改和落实。

  (十一)创新载体,开展了“学制度、守纪律,优服务、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升行业形象,局党组创新载体,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了“学制度、守纪律、优服务、树形象”活动,活动中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文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了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管理规范,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要求和省、市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从小处入手,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上班玩游戏、看电影、上网炒股、购物、搞“小刺激”等不良行为,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医疗环境。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行业特点,不断改善服务条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等问题,做到主动服务、自觉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各单位严格实行“首问负责、承诺践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公开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推诿扯皮等现象,以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树立了卫生行业新形象。

  (十二)创新机制,为深入推进反腐纠风工作打牢基础。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市卫生局党组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2014年局党委在进行公推直选换届的同时,成立了市卫生局直属机关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1名,纪委委员4名。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卫计委的要求,市卫生局拟发了相关文件,要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室,配备2——3名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开展专题培训,并在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中完善纪检委员设置,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市卫生局直属机关纪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室的设立,为深入开展反腐纠风工作和严肃执纪问责打下了组织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上级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卫生系统单位多、业务多、项目多、资金多,廉政风险点多面广,少数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自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还不够;个别医疗机构班子成员缺乏政治敏锐性,对反腐新常态的认识不到位;少数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丧失,宗旨观念法制意识淡薄,一味追求个人经济补偿,对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不以为然;少数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一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致使群众不满意,损害了行业形象;个别单位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管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存在;极少数院长、局长,被医药代表、公司经理“围猎”,每到一地,身边就有一些医药商人如影相随,吃吃喝喝,混成一锅粥;有极少数医院临床科室主任,上班就进主任室关门闭户,不是潜心钻研业务,而是研究“营销术”,搞暗箱操作,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再次强调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动真碰硬的较量,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中央猛药祛疴、铁腕治腐的决心很大,态度坚决。我们系统内的一些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不要依然我行我素,不吸取教训,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心存侥幸、胆大妄为。不要以为领导就有特权,不要以为带着专家、权威的桂冠就可以逍遥法外。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自觉性,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p#副标题#e#

  三、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重点,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抓制度建设,严格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为全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大篇幅论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深化医改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规矩,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三是严明工作作风纪律。深入开展整治卫生系统“四风”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专项行动,健全纠正“四风”问题的常态化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使用管理的监督,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礼品、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消费、公车私用等。

  (二)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要象抓业务工作和干部工作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是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内容。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切实加强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问题。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好班子、抓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二是强化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要认真实施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汇报制度,及时跟踪问效。今年起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每年向局党组提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局党组将适时听取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汇报。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落实“六个严禁”,持续发力纠正“四风”。当前,“四风”问题虽然在表面上有所收敛,但病去如抽丝,病源还在、病根未除,顶风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大家一定要高度警觉,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抓细节、抓具体,看住一个个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及时教育警醒。要特别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把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及时揪出来,举一反三,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要通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铲除庸、懒、散、混和不敢负责担当、“为官不为”的土壤;要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一是着力解决权力寻租问题,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等问题上搞“一言堂”,坚决防止医药购销领域的官商勾结、“暗箱操作”、权钱交易;二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制止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新农合等民生资金的行为;三是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警示、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强化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准则,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强化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发生违法案件的,不仅要处理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强制度建设,筑牢防控防线。反腐倡廉走向深入的过程,是制度“笼子”不断扎紧的过程,反腐败斗争取得最终胜利,也必然要靠严密完备、高效运行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发挥作用。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我们一定要从当前发生在卫生部门的一系列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巡察、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卫生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要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服务,促进廉洁从业。二是巩固和扩大正风肃纪成果。加强执法监督,重点监督履行职责和依法行政、依法行医情况,加强廉政风险监管,加大对项目资金、干部选拔、人员招录、行政审批、经费使用等内容的督查力度。要加强效能监察,重点开展对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以“九不准”为抓手,强化行业纪律监督。深入开展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严格履行廉洁行医承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四是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以典型案例为重点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大惩处力度,做到违纪必纠。“不敢腐”的关键并不是“严刑重判”,而是“违纪必究”。从2015年起,针对卫生系统直属单位多、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我们将研究建立巡查、督查制度,由局纪委委员牵头,抽调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组成督查组,组织开展巡查督查工作,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开展巡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遏制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巡查督查中,一是重点查处发生在卫生行政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作风不实、做事不实、做人不实、纪律松弛、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查处单位领导插手工程项目、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三是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九不准”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县(区)卫生局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巡查督查制度,制定方案,开展巡查督查工作。要加大对财务、基建、药剂、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查处力度;加大对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收红包、乱收费、大处方、滥检查、拿提成以及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彰显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方略,为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南和遵循。要坚持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方法,2015年设立党委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设立纪委,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要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各单位纪检监察室要按照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法治思维,坚持法治方式,依纪依法履职。一是着力转变工作职能。要定准位、认清责,集中精力履行监督、办案、问责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着力转变工作方式。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转变监督方式,从参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转到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实现由“牵头推动”向“监督推动”的转变。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巡查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日常检查、暗访明察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三是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各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坚守责任担当。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做出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了反腐纠风工作的顶层设计,我们要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转化为全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改工作的动力,深入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全力抓好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卫生行业新形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服务环境,为全市卫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